飞猪旅行租车好券正当时领820元租车惊喜豪礼
活动期间,飞猪会员(以下简称“会员”)登录飞猪旅行,选择“租车”入口,进入活动页面,根据活动页面提示参与“租车好券正当时”活动领取租车优惠券。具体优惠券明细如下,数量优先,先到先得。
活动地址:
活动时间:2021年10月8日-2021年12月31日
(一)“40元租车立减券”使用须知:
1、使用有效期:自领取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23:59:59期间有效,逾期未使用,自动作废。
2、会员登录飞猪客户端,进入“租车”频道,点击“开始搜索”,可使用本券购买打标"国庆特惠"的境内租车商品;当上述商品租车费金额(指每次“提交订单”时,“费用明细”页面的车辆租金)满41元及以上时,使用本券可抵扣40元。
3、该券可预订租期需自领取日起至2021年10月20日之间的租车服务。
4、该券不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。
5、该券不得提现,不予找零,不得转赠他人,不可拆分使用。
6、若选择“找人代付”、“亲密付”、“到店支付”的方式付款,则无法使用该券。
7、每次“提交订单”只能使用一张本券。
8、会员使用本券购买符合条件的商品时,系统会根据下单金额自动抵用符合使用条件的最大面额的租车券。
9、会员使用该券的订单关闭或退款时,按照以下规定处理:
(1)会员超时未付款导致订单关闭的,若本券尚未失效,本券将退回消费者的账户;若本券已失效的,本券不退还。
(2)卖家发货前,如订单或跨店铺付款订单全额退款,若本券仍在使用有效期内,本券将退还到会员的账户,若本券已过使用有效期的,本券不退还;
(3)卖家发货前,如部分退款或跨店铺付款订单中部分订单退款,本券将不退还;
(4)卖家发货后,本券将不退还。
10、若因会员的淘宝账号未绑定支付宝账户、支付宝账户余额支付功能关闭,导致未收到或无法使用本券的,不再补发。
11、在获取和使用本券过程中,如果出现违规行为(如作弊领取、恶意套现、刷取信誉、虚假交易等),活动主办方将取消会员参加本活动的资格,并有权撤销违规交易,收回本券(包括已使用的及未使用的);必要时主办方有权追究违规会员法律责任。
12、本活动由飞猪主办,如有问题可致电咨询9510208。主办方可以根据本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,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对活动规则进行变动或调整,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,并于公布时即时生效。
(二)“60元租车券”使用须知:
1、使用有效期:自领取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23:59:59期间有效,逾期未使用,自动作废。
2、会员登录飞猪客户端,进入“租车”频道,点击“开始搜索”,可使用本券购买打标"国庆特惠"的境内租车商品;当上述商品租车费金额(指每次“提交订单”时,“费用明细”页面的车辆租金)满500元及以上时,使用本券可抵扣60元。
3、该券可预订租期需自领取日起至2021年10月20日之间的租车服务。
4、该券不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。
5、该券不得提现,不予找零,不得转赠他人,不可拆分使用。
6、若选择“找人代付”、“亲密付”、“到店支付”的方式付款,则无法使用该券。
7、每次“提交订单”只能使用一张本券。
8、会员使用本券购买符合条件的商品时,系统会根据下单金额自动抵用符合使用条件的最大面额的租车券。
9、会员使用该券的订单关闭或退款时,按照以下规定处理:
(1)会员超时未付款导致订单关闭的,若本券尚未失效,本券将退回消费者的账户;若本券已失效的,本券不退还。
(2)卖家发货前,如订单或跨店铺付款订单全额退款,若本券仍在使用有效期内,本券将退还到会员的账户,若本券已过使用有效期的,本券不退还;
(3)卖家发货前,如部分退款或跨店铺付款订单中部分订单退款,本券将不退还;
(4)卖家发货后,本券将不退还。
10、若因会员的淘宝账号未绑定支付宝账户、支付宝账户余额支付功能关闭,导致未收到或无法使用本券的,不再补发。
11、在获取和使用本券过程中,如果出现违规行为(如作弊领取、恶意套现、刷取信誉、虚假交易等),活动主办方将取消会员参加本活动的资格,并有权撤销违规交易,收回本券(包括已使用的及未使用的);必要时主办方有权追究违规会员法律责任。
12、本活动由飞猪主办,如有问题可致电咨询9510208。主办方可以根据本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,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对活动规则进行变动或调整,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,并于公布时即时生效。
(三)“130元租车券”使用须知:
1、使用有效期:自领取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23:59:59期间有效,逾期未使用,自动作废。
2、会员登录飞猪客户端,进入“租车”频道,点击“开始搜索”,可使用本券购买打标"国庆特惠"的境内租车商品;当上述商品租车费金额(指每次“提交订单”时,“费用明细”页面的车辆租金)满1000元及以上时,使用本券可抵扣130元。
3、该券可预订租期需自领取日起至2021年10月20日之间的租车服务。
4、该券不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。
5、该券不得提现,不予找零,不得转赠他人,不可拆分使用。
6、若选择“找人代付”、“亲密付”、“到店支付”的方式付款,则无法使用该券。
7、每次“提交订单”只能使用一张本券。
8、会员使用本券购买符合条件的商品时,系统会根据下单金额自动抵用符合使用条件的最大面额的租车券。
9、会员使用该券的订单关闭或退款时,按照以下规定处理:
(1)会员超时未付款导致订单关闭的,若本券尚未失效,本券将退回消费者的账户;若本券已失效的,本券不退还。
(2)卖家发货前,如订单或跨店铺付款订单全额退款,若本券仍在使用有效期内,本券将退还到会员的账户,若本券已过使用有效期的,本券不退还;
(3)卖家发货前,如部分退款或跨店铺付款订单中部分订单退款,本券将不退还;
(4)卖家发货后,本券将不退还。
10、若因会员的淘宝账号未绑定支付宝账户、支付宝账户余额支付功能关闭,导致未收到或无法使用本券的,不再补发。
11、在获取和使用本券过程中,如果出现违规行为(如作弊领取、恶意套现、刷取信誉、虚假交易等),活动主办方将取消会员参加本活动的资格,并有权撤销违规交易,收回本券(包括已使用的及未使用的);必要时主办方有权追究违规会员法律责任。
12、本活动由飞猪主办,如有问题可致电咨询9510208。主办方可以根据本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,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对活动规则进行变动或调整,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,并于公布时即时生效。
(四)“240元租车券”使用须知:
1、使用有效期:自领取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23:59:59期间有效,逾期未使用,自动作废。
2、会员登录飞猪客户端,进入“租车”频道,点击“开始搜索”,可使用本券购买打标"国庆特惠"的境内租车商品;当上述商品租车费金额(指每次“提交订单”时,“费用明细”页面的车辆租金)满2000元及以上时,使用本券可抵扣240元。
3、该券可预订租期需自领取日起至2021年10月20日之间的租车服务。
4、该券不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。
5、该券不得提现,不予找零,不得转赠他人,不可拆分使用。
6、若选择“找人代付”、“亲密付”、“到店支付”的方式付款,则无法使用该券。
7、每次“提交订单”只能使用一张本券。
8、会员使用本券购买符合条件的商品时,系统会根据下单金额自动抵用符合使用条件的最大面额的租车券。
9、会员使用该券的订单关闭或退款时,按照以下规定处理:
(1)会员超时未付款导致订单关闭的,若本券尚未失效,本券将退回消费者的账户;若本券已失效的,本券不退还。
(2)卖家发货前,如订单或跨店铺付款订单全额退款,若本券仍在使用有效期内,本券将退还到会员的账户,若本券已过使用有效期的,本券不退还;
(3)卖家发货前,如部分退款或跨店铺付款订单中部分订单退款,本券将不退还;
(4)卖家发货后,本券将不退还。
10、若因会员的淘宝账号未绑定支付宝账户、支付宝账户余额支付功能关闭,导致未收到或无法使用本券的,不再补发。
11、在获取和使用本券过程中,如果出现违规行为(如作弊领取、恶意套现、刷取信誉、虚假交易等),活动主办方将取消会员参加本活动的资格,并有权撤销违规交易,收回本券(包括已使用的及未使用的);必要时主办方有权追究违规会员法律责任。
12、本活动由飞猪主办,如有问题可致电咨询9510208。主办方可以根据本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,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对活动规则进行变动或调整,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,并于公布时即时生效。
(五)“350元租车券”使用须知:
1、使用有效期:自领取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23:59:59期间有效,逾期未使用,自动作废。
2、会员登录飞猪客户端,进入“租车”频道,点击“开始搜索”,可使用本券购买打标"国庆特惠"的境内租车商品;当上述商品租车费金额(指每次“提交订单”时,“费用明细”页面的车辆租金)满3000元及以上时,使用本券可抵扣350元。
3、该券可预订租期需自领取日起至2021年10月20日之间的租车服务。
4、该券不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。
5、该券不得提现,不予找零,不得转赠他人,不可拆分使用。
6、若选择“找人代付”、“亲密付”、“到店支付”的方式付款,则无法使用该券。
7、每次“提交订单”只能使用一张本券。
8、会员使用本券购买符合条件的商品时,系统会根据下单金额自动抵用符合使用条件的最大面额的租车券。
9、会员使用该券的订单关闭或退款时,按照以下规定处理:
(1)会员超时未付款导致订单关闭的,若本券尚未失效,本券将退回消费者的账户;若本券已失效的,本券不退还。
(2)卖家发货前,如订单或跨店铺付款订单全额退款,若本券仍在使用有效期内,本券将退还到会员的账户,若本券已过使用有效期的,本券不退还;
(3)卖家发货前,如部分退款或跨店铺付款订单中部分订单退款,本券将不退还;
(4)卖家发货后,本券将不退还。
10、若因会员的淘宝账号未绑定支付宝账户、支付宝账户余额支付功能关闭,导致未收到或无法使用本券的,不再补发。
11、在获取和使用本券过程中,如果出现违规行为(如作弊领取、恶意套现、刷取信誉、虚假交易等),活动主办方将取消会员参加本活动的资格,并有权撤销违规交易,收回本券(包括已使用的及未使用的);必要时主办方有权追究违规会员法律责任。
12、本活动由飞猪主办,如有问题可致电咨询9510208。主办方可以根据本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,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对活动规则进行变动或调整,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,并于公布时即时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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